环境保护部发布2017年1月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0.0%,同比下降6.7个百分点。PM2.5、PM10浓度分别为78微克/立方米、117微克/立方米,同比均上升14.7%。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介绍,1月,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排名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分别是:石家庄、邢台、邯郸、保定、乌鲁木齐、西安、太原、衡水、郑州和唐山市;空气质量排名相对较好的前10位(从第1名到第10名)城市依次是:海口、舟山、拉萨、昆明、丽水、福州、台州、厦门、深圳和惠州市。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36.2%,同比下降19.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1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3.8%;PM10浓度为18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1.0%。
北京市优良天数比例为51.6%,同比下降19.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1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0.6%;PM10浓度为1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3.8%。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1%,同比上升16.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PM10浓度为8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9%。
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2%,同比下降13.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9.4%;PM10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年均浓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