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9日,新疆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华能吐鲁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大唐新疆清洁能源公司争议事宜专题调解会,在行业监管处两名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单位最终就顺唐变电站投资分摊、运维费用、恢复送电三个重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顺利签订了备忘录。
春节前夕,华能吐鲁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书面向新疆能监办反映与大唐新疆清洁能源公司在升压汇集站投资分摊、运维费用等方面存在争议,并派生出解网、中断送电等问题。
办领导在听取处负责人汇报后要求行业监管处迅速核实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公正、尽心调解,保证新能源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行业监管处积极采取措施,落实领导指示,一是组织全处干部认真学习《国家能源局能源争议纠纷调解规定》,深入领会调解原则、程序等;二是处负责人亲身上阵并指定1名熟悉新能源法律、法规的业务骨干担任本案调解员,全程跟踪、调查事实;三是先后调阅争议双方提供的书面文书23份,从中寻找问题症结所在;四是分别到争议双方现场实地考察、推理判断;五是到该汇集站相关4家新能源企业进一步核实。
在此基础上,新疆能源监管办与争议双方进行多次磋商、调解,推动问题的解决,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历时2个月的争议纠纷最终以双方握手言和方式得到彻底解决。
此次调解为今后解决类似争议纠纷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成功案例;调解过程本身也进一步锻炼了行业监管队伍,加深了监管干部对《国家能源局能源争议纠纷调解规定》的理解;近期新疆能源监管办将根据情况制定辖区内调解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