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日前联合印发《荆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按照规划,我市将开展六大绿色行动,实施六大节能工程,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到2020年,人均综合能耗比2015年下降12%。
根据规划,我市将开展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食堂、绿色建筑、绿色信息、绿色文化等六大行动。优先采用绿色低碳的产品、设施和设备,推广电子化、无纸化办公模式,提倡双面打印、复印。倡导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等资源再生产品。提倡3层以下办公楼不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的“绿色”乘梯方式;大力倡导“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为绿色出行提供便利条件。公共机构新购、更新公务用车时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力争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广泛应用,公共交通工具中清洁能源汽车比例在95%以上。加强对新建项目节能监管和评估审查,机关业务用房、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新建项目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推广采用安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等绿色建材。
我市还将实施节能示范、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节地节水、计量统计基础和管理能力提升等六大节能工程,公共机构要基本淘汰10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淘汰小型分散燃煤锅炉,倡导公共机构采用分布式燃气机组代替燃煤锅炉。对未纳入整治范围的燃煤锅炉,实施燃烧优化节能技术改造试点,降低能源消耗。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热泵技术,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电热膜、采暖示范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开展节水型单位和节水标杆单位创建,力争到2020年50%以上市级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