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淅川县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第二批)
2.2项目地点:淅川县上集镇、金河镇、荆关镇等全县15个乡镇。
2.3项目编号:2017-196
2.4规模:利用淅川县上集镇、金河镇、荆关镇等全县15个乡镇的学校、村部、镇直单位的公共屋顶和易地搬迁贫困户屋顶、广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2.6工期要求:施工标段60日历天,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投标人须为太阳能光伏发电主要设备(营业执照包含逆变器)生产企业,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提供相关体系认证(体系认证包括: 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及逆变器认证证书;投标人2014年以来实施过同类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②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报名期间出具为有效)。
③投标人负责运营维护20年及以上(开标后中标企业与业主签订合同约定具体事项,投标人若不响应该要求,投标则按废标处理)。
④投标人需提供被授权人劳务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原件。
监理标段: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电力工程工程师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④投标人2014年以来从事过同类项目的监理业务(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原件)。
⑤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报名期间出具为有效)。
⑥投标人需提供被授权人、总监理工程师劳务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原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携带原件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保证金缴纳: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上午8:00至2017年5月26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
2、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17年5月22日上午8:00至2017年5月26日下午18:00报名。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