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强化对行业进行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行业绿色生态发展,依据相关行业资源能源消耗限额要求,在企业申报、州市工信委初审、我委汇总统计和网上公示的基础上,5月下旬,正式对全省黄磷、电石、合成氨、水泥、电解铝、工业硅、焦化、铸造用炼铁高炉、钢铁、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等12类企业2016年度资源能源消耗情况予以通报。
在纳入统计通报的389户企业中,有22户企业受到通报批评,对17户企业进行黄牌警告。《通报》鼓励各企业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加强资源能源消耗管理,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能源节约。《通报》要求各级工业主管部门严格控制未上报生产数据、不符合行业规范以及停产企业投入或恢复生产,对长期停产或失联企业要尽快组织退出,要会同各级职能管理部门(单位)参照通报情况,及时采取停产整改、节能监察、惩罚性电价、不得参与市场化电量交易等措施,对受到黄牌警告企业进行限制生产。《通报》鼓励社会各界采取各种形式,监督行业超能耗生产、超标准排放和违规建设、违法经营等问题。《通报》强调要切实形成社会合力,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技术改造提升力度,引导行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