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7年一季度相关领域和区级政府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
为督促指导相关领域和区级政府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2017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7]41号)确定的相关领域、区级政府节能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及今年一季度实际完成情况,提出相关领域和区县节能预警等级,参照国家有关晴雨表的形式予以通报。预警等级分为三级:一级预警节能形势十分严峻,二级预警节能形势比较严峻,三级预警节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
今年一季度,电信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普陀区、金山区、松江区预警等级为一级,浦东新区预警等级为二级,工业、商业、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旅游饭店业、市级机关、金融业以及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杨浦区、虹口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奉贤区、青浦区、崇明区预警等级为三级。被列为一级预警的领域和区级政府,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区级政府需采取有力措施,扭转被动局面。
现将相关领域和区级政府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情况予以通报,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统计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