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能源监管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国家能源局通知要求,6月12日,福建能源监管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讨论能源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和细化标准相关内容。
会议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进行了详尽的解读和讨论。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和具体案例,对以往行政处罚种类和裁量幅度与标准内容作了对比分析,并提出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一是全办上下要提高思想认识,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进一步统一对行政自由裁量的把握尺度,做到执法职权了然于胸,全面履行能源监管职责,认真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二是要围绕“放管服”改革、市场秩序、电力安全、垄断环节和侵害群众利益等5个方面的监管要求突出行政处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在自由裁量权行使中,充分考虑违法情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能源局相关规范要求,做到合理裁量、规范运用,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正确、公正、有序地行使;三是严格执行能源监管行政处罚实施的相关制度,结合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应按照《福建能源监管办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处罚决定(听证)、执行等各环节程序开展行政处罚,做到执法程序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