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十三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的公示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扬州市余能资源综合利用与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水平和经济效益,推进节能减排,切实做好扬州市“十三五”期间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工作,2016年5月,委托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扬州市“十三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编制工作;2016年8月,委托江苏省节能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了评审。2016年9月,江苏省节能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了《扬州市“十三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评审报告。2016年9月,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行文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查,今年6月,《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扬州市“十三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的意见》(苏发改能源发【2017】605号)。
为进一步加强扬州市资源综合利用与全省能源发展规划、电力发展规划的衔接,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对《扬州市“十三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6月16日-6月22日。
联系人:扬州市发改委能源处 赵云峰
电话:0514-82961257
传真:0514-87863510
邮箱:854298233@qq.com
附件: 扬州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