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第一篇陆上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
第一章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发展变化情况
(一)经济发展变化情况
“十二五”时期,汕尾市始终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三大抓手”,守住“两条底线”,深入实施“四大战略”,全面开展“四大行动”,较好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主要目标和任务,开创了振兴发展新局面,为汕尾“十三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二五”时期,汕尾市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交通运输、公路车辆等不断增加,城镇及城市化建设突飞猛进,为成品油市场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十二五”期间全市生产总值从2010年的454.56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760.06亿元,年均增长11.2%,增速多年居全省前列;人均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15487元提高到2015年的25217元,年均增长10.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0年的26.2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8.8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20.8%、17.9%和12.5%。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比重由2010年的17.1:44.6:38.3调整为2015年的15.6:45.6:38.8。
(二)机动车及道路发展变化情况
“十二五”期间,汕尾市机动车保有量以11.8%的年增长率向上攀升,2014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16.1万辆(其中汽车5.9万辆,比增18.3%)。随着“十二五”道路规划的实施,汕尾市道路交通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公路交通网纵横交错,融贯东西、沟通南北。“十二五”末期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4264公里。
(三)成品油零售企业发展变化情况
2014年汕尾市陆上加油站成品油总消费量为35.97万吨(其中,汽油24.67万吨,柴油11.3万吨)。至2015年底,陆上加油站共计123座,其中汕尾城区17座、海丰县城47座、陆丰市43座、陆河县12座、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座、华侨管理区2座。详见:附图1汕尾市陆上加油站2015年现状图附表7汕尾市现有加油站(至2014年底)编码表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十二五”规划布局不能满足实际发展需求。服务半径小,服务范围有限,不能满足偏远地区的市场需求,加上许多规划新建加油站点受城市发展规划调整的影响,不能如期建设。致使一些地方存在服务空白区,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
2、部分社会资本经营的加油站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弱,管理水平不高。
3、现有加油站无法满足机动车激增对加油便利性的需求。
三、“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即将进入的“十三五”时期,我市成品油市场仍将处于重要的发展机遇期。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机遇大于挑战。这一时期,我市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与优化,工业经济迅猛发展、新型产业层出不穷,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成品油需求量将越来越大,更多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将应运而起。如何规划好成品油零售企业、如何管理好成品油市场、如何协调好成品油供需矛盾更显得至关重要。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将成为成品油市场发展的“指路灯”,合理布局、统筹规划,保证成品油市场在汕尾有条不紊地发展。
第二章“十三五”发展规划概述
一、规划依据
(一)国家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第23号);
(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商改字〔2004〕12号);
(三)国家商务部《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
(SB/T10390-2004行业标准);
(四)国家建设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五)商务部《关于做好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5〕532号)
(六)省经信委、住建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5〕2801号);
(七)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八)汕尾市城市总体规划;
(九)汕尾市各县(市、区)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绿色发展为指导,依据国家、省有关成品油市场管理法律和规范,按照汕尾市社会经济发展纲要、城市总体规划、道路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从全市社会与经济发展和对加油站网点需求的实际出发,科学编制和实施规划,加强成品油零售企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严格控制总量,合理优化布局,调整优化结构,逐步建立起与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统一开放、满足消费需要的现代化成品油销售服务网络体系。
(二)规划原则
1、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城市(镇)总体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相衔接。
2、坚持以人为本,便利消费。
3、规划与现有布局结构调整相结合。
4、城镇与乡村、主干道与县乡道、加油站与加气站统筹规划、合理发展。
三、规划的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汕尾市行政区域。
2:规划期限:2016年至2020年。
第三章成品油零售企业需求预测
一、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依据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今后五年,我市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以上,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4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到2020年达到43900元;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2:49:39;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不断提高,综合交通体系初步形成,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
二、道路发展规划
(一)至“十三五”末,汕尾市公路网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公路总里程预计达到5189公里(比“十二五”末新增约92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总里程267.3公里、国道351.9公里、省道501.8公里、县乡道4068公里。
(二)“十三五”期间,汕尾市以加快全面融入珠三角为导向,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全面互联互通格局。
一是完善城际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区域高速公路网,实现与珠三角、粤东北地区通道高速畅通。推进潮惠高速公路汕尾段、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汕尾段建成通车,完成深汕高速公路汕尾段扩建工程建设,争取河源至汕尾快速公路纳入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并开工建设;加快完善高速公路出入口与连接线建设。
二是加快构建市域快速路网。加快建设以珠东快速为主动脉的市域快速路网,加强市城区与周边市县、产业园区的联系。推进陆丰甲(子)(东)港公路惠来段工程建设,规划建设深汕高速公路陆丰霞湖出口至潮莞高速公路陆河段连接线,促进两大高速公路互联互通。改造升级省道S242线、S240线、S335线和S338线等主干公路。升级重要国省干线通道,加快完成国道G324陆丰穿城段改建工程、国道海丰县城至梅陇段改建工程(含梅陇穿镇改线工程)和国道海丰县城至可塘段改建工程。
三是优化中心城区道路系统建设。推进市政交通建设,新、改、扩建一批城市道路,加快推进汕尾市区环湖路东段、金鹏路、站前路、汕尾大道、工业大道西、外环快速路以及县(市、区)中心城区的市政道路建设改造。打通市城区红海西路等一批断头路,加快启动红海湾至市城区品清湖沿海观光路建设,谋划建设市城区至陆丰上英、金厢、碣石沿海观光路,提高道路网密度。
三、民用汽车保有量和过境车辆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至2014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16.1万辆(其中汽车5.9万辆,摩托车8.3万辆),机动车流量约11.9万辆/日。按年增长率5%预测,到2020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将达到21.5万辆。
四、成品油零售企业销售量预测分析
成品油销售量预测公式:Q=F×(1+K)n
K:成品油年消费增长率(%),K=P×E=11%×1=11%
Q:至2020年陆上加油站成品油年需求量(万吨)
F:2014年陆上加油站成品油消费量(35.97万吨)P:GDP年均增长率为11%
E:成品油消费增长弹性系数,设定为1.0
N:增长指数,n=预测年份-2014
根据“十三五”期间汕尾市GDP增长的势头和相应的成品油消费弹性系数推算,“十三五”期间全市成品油需求增长率将保持在11%左右。2014年全市陆上加油站成品油消费总量约为35.97万吨,到“十三五”末即2020年,全市陆上加油站成品油消费总量将达到63.68万吨。
五、成品油零售企业需求预测分析
按照国家商务部制定的现行加油站行业标准和各县(市、区)中心城区总面积以及到2020年公路发展规划形成的公里数计算,“十三五”时期理论计算可以增加558座加油站。考虑到“十三五”时期道路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及其他因素,“十三五”时期加油站规划总数为2168座,实际规划布局183座。
第四章成品油零售体系布局规划
一、规划总体目标
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城乡总体规划及市场需求预测,成品油零售企业规划总体数量、规模调控指标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加油站服务体系。
二、布局原则
(一)控制总量,分步实施。加油站的总量以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为限,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各年度的需求分步实施。
(二)合理布局,适当超前。在布局上从严控制中心城区加油站建设,重点发展乡镇、国营农场以及农村地区的网点建设。
(三)方便群众,安全可靠。采取新建与改造原有站点相结合,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油需求。
三、加油站设置的基本指标标准
(一)设置疏密标准
1、国道、省道、县乡道沿线每百公里双向不超过6对。2、城区加油站服务半径应控制在不低于0.9公里。
(二)加油站及加油点建设标准
1、加油站建设要求:加油站的建设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及其他相关的国家、地方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规定实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保证安全生产。
2、乡镇加油点建设要求:有独立的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单站规模
1、国道和省道加油站单站规模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为一、二、三级。
2、高等级公路加油站原则设为一、二级。
3、县乡道路控制在二、三级范围。
4、城区加油站规模不得设为一级。
四、布局方案
“十三五”期间全市规划新建陆上加油站65座(含在建并在“十三五”期间投产的油站),至2020年底陆上加油站共计188座(含现有5座高速站)。
1、中心城区加油站布局规划
2015年,中心城区现有加油站38座(含“十二五”规划并建成投产),已取得“十二五”规划确认在建油站9座,规划未建点1个,“十三五”新增规划点1个。到2020年底,共发展加油站49座。
2、国道加油站布局规划
2015年,国道现有加油站40座,国道加油站数量已达到饱和,原则上规划中不再增加。
3、省道加油站布局规划
2015年,省道加油站现有19座,已取得规划确认在建的油站8座,规划未建点6座,“十三五”增加规划点1个,减少现有规划点2个,至2020年底,共发展加油站32座。
4、县乡道加油站布局规划
2015年,县乡道现有加油站21座,已取得规划确认并在建的油站6座,规划未建点31个,“十三五”增加规划点8个,减少现有规划点4个。至2020年底,共发展加油站62座。
5、高速公路加油站布局规划
高速公路沿线现有油站有5座,“十三五”期间的建设规划按规定由省交通部门统一编制。
第五章规划实施保证措施
(一)严格落实和实施规划
各级政府部门在实施成品油市场准入、整顿、规范管理工作中,必须以《汕尾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为依据。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必须按《汕尾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布点要求,根据市场需求,分年逐批建设,使加油站布局逐步趋向合理。
(二)建立市场退出机制
对不符合规划、违规建设未列入规划加油站(点、船)要限期关闭、停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油库要加大整治力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合格的要予以关停;对具有合法手续,但布点过密而不符合设置疏密标准的加油站(点),原则上逐步予以搬迁或关闭,不得在原址上再进行改扩建;对虽属规划内但设施落后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加油站(点),要通过更新改造,使其符合相应的规范标准,经整改仍未达标的,应逐步退出成品油市场。
(三)强化市场监督管理
各级经信、规划、建设、国土、环保、消防、安全监督、交通、质监、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管理,使全市加油站的建设、经营、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坚持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年度核查制,加强部门监管和企业自律。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保障市场有效供给,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保障条件。
(四)强化成品油贮存和零售设施的安全监管加油站等成品油贮存和零售设施属于危险化学品设施,在规划、建设和日常使用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法规和技术规范,加强安全防范,建立科学可靠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保障加油站等成品油贮存和零售设施的安全施工与运营。
(五)强调规划的严肃性
本次加油站布点规划一经批准,即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任何时候任何部门在未经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前,不得随意更改本规划中的布点规划,确需调整的,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省经信委审批同意后实施。
(六)主要结论
本次规划是在充分剖析和总结汕尾市加油站“十二五”发展规划完成情况,结合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各县(市、区)成品油“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成品油管理法律法规制定的。此次规划的制定,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社会经济总体发展规划,编制科学,布局合理,便于操作,全市成品油零售网点建设必须依据本规划执行。
第二篇水上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
第一章水上加油站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发展变化情况
2014年汕尾市水上加油站成品油总消费量约为4万吨。
至2015年底,现有水上加油站共计10座,全部为社会加油站。详见:
附图2汕尾市水上加油站2015年现状图
水上加油站规划附表1-3:汕尾市现有加油站(至2014年底)编码表附表2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上加油站经营效益差。“十二五”期间,我市沿海部分地区仍有红油走私行为,阻碍了现有水上加油站的经营发展。部分水上加油站处于停业或半停业状态。
三、“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汕尾市海捕业发展迅速,近年来持续投入资金更新改造渔船等项目,渔船功率、吨位逐年增加,捕捞技术不断改进,捕捞能力不断提高。“十三五”时期汕尾的渔港后勤配套将不断完善,渔港功能进一步得到改善,为渔业生产发展提供更有力保障;海洋综合管理也将取得较大突破,逐步走上法制轨道。汕尾水上加油站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合理建设辖区水上加油站,将更好地服务于水上运输和渔业生产,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水上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概述
一、规划的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
汕尾市辖区内的水上(沿海)加油站网点。
(二)规划期限
2016年至2020年。
二、主要结论
根据省经信委、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汕尾市的具体实际,为适应汕尾市水上运输、渔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方便船舶水上加油,形成水上加油站合理布局,规范水上加油站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汕尾市水上加油站布点规划,全市水上加油站建设必须依据本规划执行。
第三章水上加油站需求预测
一、现有航道、码头、船舶情况及预测分析汕尾市地处粤东沿海中部,辖区水域广阔。汕尾市海岸线长达455.02km;辖内海域有93个岛屿、12个港口和3个海湖。现有2个5万吨级以上沿海航道,3000~5000吨级沿海航道1条,3000吨级以下沿海航道5条。目前,拥有码头泊位28个,其中万吨级码头2个。“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码头4个,其中3个万吨级码头。通航里程26.9公里。汕尾市沿海船舶修造厂7家,本港籍注册登记渔(商)船舶4922艘。
二、水上成品油零售企业销售量预测分析
成品油销售量预测公式:Q=F×(1+K)n
K:成品油年消费增长率(%),K=P×E
Q:至2020年水上加油站成品油年需求量(万吨)F:2014年加油站成品油消费量(4万吨)
P:GDP预计增长率为11%
E:成品油消费增长弹性系数设定为1.0
N:增长指数,n=预测年份-2014
2014年水上加油站的总销售量约为3万吨,根据以上预测公式,至2020年底水上加油站成品油总销量将达到6.8万吨。
三、水上成品油零售企业需求预测分析
汕尾市目前有水上加油站10座,尚有5座规划未建,参照全市加油站单站年销售量和整体效益指标分析,按照平均单站年销售量不应低于2200吨现有标准,到2020年全市水上加油站可达到20座,考虑到预测误差和单站规模效益不断提高等因素,水上加油站数量控制在18座左右。
第四章水上成品油零售体系布局规划
一、加油站设置的基本技术标准
1、加油站建设要求:加油站的建设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及其他相关的国家、地方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规定实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保证安全生产。
二、布局方案
2016年至2020年,汕尾市规划新增水上加油站8座。
主要经营油品种类均为柴油。详见:
水上加油站规划附表1-3:汕尾市水上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附表3
第五章规划实施保证措施
(一)为加强对水上加油站的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和企业经营地位,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水上加油站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水上加油站应符合消防、防污、通航环境及渔港建设布局需要的有关要求。
(二)所有不符合本规划的水上加油站选址,不得私自建设。
(三)水上加油站应符合渔船安全停泊的相关规定。
(四)规划水上加油站涉及海域使用时,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海域使用权。
汕 尾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汕 尾 市 城 乡 规 划 局
汕 尾 市 海 洋 与 渔 业 局
汕 尾 海 事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