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2016年分省(区、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等指标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2016年全国万元GDP能耗下降5.0%。根据相关数据计算,全国万元GDP电耗下降1.6%。以上数据均符合新常态下能源消费变化新趋势,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的相关政策措施已见成效。
公报指出,万元地区GDP能耗均呈下降趋势,其中甘肃、天津、青海以9.42%、8.41%、7.94%的降低率排名前三。除辽宁省(0.41%)之外,其余万元地区GDP能耗降低率均超过3%。万元地区GDP电耗升降趋势则并不统一,青海、甘肃、云南以10.29%、9.93%、9.80%的降低率名列前三,北京、辽宁、浙江、安徽、陕西、新疆6个地区则呈现增长趋势。30个地区的能源消费总量除天津、辽宁、吉林、河南、甘肃、青海6个地区呈下降趋势外,其他地区均呈上升趋势,其中新疆、江西、广东的增速较高,分别为4.2%、3.6%、3.6%。
2016年,我国GDP增速为6.7%,经济增速重回全球第一。在保持经济高增速的情况下,我国能源、电力消耗强度更低,经济发展的能耗、电耗水平进一步降低,单位能耗、电耗创造的价格和效益不断增加。GDP能耗方面,据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5%以上,年均3%以上。此次公布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万元GDP能耗下降5.0%,超过规划要求的3%。能源消费总量方面,据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5%左右。此次公布数据显示,2016年能源消费总量增长1.4%,控制在规划要求的2.5%以内。GDP电耗方面,2016年全社会用电量591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而在用电量平稳增长的同时,全国万元GDP电耗下降1.6%。这表明我国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产业结构不断调整,节能降耗取得积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