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新疆能源开发将逐步实现由资源导向到市场导向的转变。
近日,经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新疆“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新疆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约3.5亿吨标煤,逐步构建符合自身特点和科学发展需要的多元、稳定、高效、清洁的能源开发利用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将按照国家“三基地一通道”的战略定位,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基本理念,以西联东进、疆能外送、服务全国为发展方向,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合理安排建设规模,实现能源开发由资源导向到市场导向的转变;注重合理控制年度建设规模,结合市场情况和消纳能力,科学确定年度建设计划;注重规范项目建设基本程序,确保项目合法建设生产。
今年,自治区紧紧围绕1.5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能源领域计划投资1810亿元,增长12.6%。
能源领域安排重点项目55项,包含煤炭项目、火电项目、电网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煤化工项目、石油天然气项目等,围绕建成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新能源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发展目标,加快能源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培育新动能。
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早在去年,《新疆“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编制完成,还编制了《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发展规划》《电化新疆工作方案》,以及新疆“十三五”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石油天然气、石化、煤化工、电网、农村电网、配电网、风电、水电、太阳能发电、地热等专项规划,不断推进能源领域创新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