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湘潭市经信委网站获悉,根据湖南省经信委《关于建立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准入目录的通知》(湘经信能源〔2016〕474号)和湘潭市经信委《关于申报一批用电企业参与直接交易的通知》(潭经信发〔2017〕29号),经电力用户自主申报,各级经信(产业)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湖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准入管理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认湘潭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45家电力用户符合准入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4日。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联系方式:湘潭市经信委电力科,0731-58570249,逾期不予受理。
湘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