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获悉,新疆印发《第十一批享受特殊电价政策纺织服装工业企业名录的通知》指出,从2017年7月1日起,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纺织服装工业企业用电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4〕2340号),实施综合到户电价0.38元/千瓦时。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自治区第十一批享受特殊电价政策纺织服装工业企业名录的通知
新经信电力[2017]28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供电公司,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发改委、财政局、供电公司:
根据《关于新疆纺织工业企业享受低电价政策准入条件的通知》(新经信电力〔2014〕495号)要求,确定伊犁英腾针织品有限公司、新疆润和针纺织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作为自治区第十一批享受特殊电价政策的纺织服装工业企业(名单见附件),上述企业从2017年7月1日起,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纺织服装工业企业用电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4〕2340号),实施综合到户电价0.38元/千瓦时。
现将新疆第十一批享受特殊电价政策纺织服装工业企业名录印发你们,请按有关规定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及时告知自治区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厅、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2017年7月17日
联系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电力处:叶尔生 0991-45487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能价处:向 龙 0991-283086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经建处:马俊林 0991-2816770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营销部:刘晓华 0991-292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