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发文批复了宁夏大唐国际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机组的超低排放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大坝发电公司5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于2016年8月19日开工建设,2016年10月20日结束,完成了湿式除尘器、脱硫系统、脱硝系统等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改造后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10毫克/标准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35毫克/标准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50毫克/标准立方米,排放指标符合国家最新环保标准。
为尽快取得机组环保电价批复,该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整理申报材料,相关部门协调推进,并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组织环保验收和电价申报工作,专人盯办,发扬钉钉子、啃骨头精神,克服种种困难,最终获批超低排放电价。
该公司牢固树立环境保护工作远离“红线”、不越“底线”意识,不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严格环保设施管理,增强环保工作的敏感性,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以实际行动履行央企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