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东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全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9月4日,东莞市发改局印发《东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下简称“规划”)的通知。截至2020年,东莞全市的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4万辆,全市新建充电站将超300座、新建充电桩约53000个。
至去年底共推广新能源汽车5000辆
截至2016年底,东莞市共计推广应用新能源电动汽车约5000辆,其中电动公交车1621辆(其中纯电动公交车835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786辆)、出租车24辆、电动公安巡逻车8辆、企业通勤用车1462辆、乘用车约1733辆。
截至6月30日,全市已建成86座集中式充电设施及超过1200个充电桩,在建充电站7座,具备约2600辆新能源公交车的充电服务能力。
2020年,预计东莞全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4万辆。其中,全市纯电动公交车占比将达75%以上,至少需要推广应用纯电动公交车约4255辆;纯电动出租车占比将达40%,保有量将为3090辆;纯电动环卫、物流与公安巡逻车等专用车占比将达30%,保有量约为2912辆;乘用车中电动汽车数量将达到2.97万辆,占乘用车保有量比例约为1%。
新建住宅区应设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
“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充电站将超300座,新建充电桩约53000个,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其中包括新建公交车充电站60座、出租车充电站16座、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充电站19座、城市公共充电站206座、城际快充站10座、乘用车用户专用充电桩2.66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2.66万个。
按各镇街划分,到2020年,虎门、长安两镇的公共分散充电桩均将超过2000个,东城、厚街、寮步、大朗、凤岗、塘厦、清溪、常平八镇街的公共分散充电桩都超过1000个。
规划提出,东莞市将充分依托住宅小区、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并鼓励有条件的充电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以满足基本充电需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已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装基础设施。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示范建设充电设施。截至2018年底,建桩数量不得低于总车位的10%
东莞还将依托全市范围内的高速公路网络,重点在京广澳高速厚街服务区、莞佛高速大岭山服务区、沿江高速麻涌服务区、珠三角环线高速黄江服务区、莞深高速塘厦服务区建设城际快充站,以满足城际出行需要。
同时推进景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在松山湖生态景区、水濂山森林公园、观音山森林公园、同沙生态公园等公园景区优先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核心区域全日绿色出行比例将达40%
规划称,东莞将鼓励“互联网+”新能源出租车发展,创新公共出租车服务方式,推广发展纯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和共享出行新业态,推进纯电动车分时租赁网络建设。“十三五”时期,达到各大片区核心区域全日绿色出行比例达到40%。
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商业模式与服务创新,引入众筹、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新兴业务模式,积极拓展智能充放电、大数据采集与利用、电子商务和广告等增值服务,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规划还鼓励探索大型充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商场、超市、电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利用充电设施物联网技术建立智能服务平台,各运营单位形成统一体系,实现互联互通,使电动汽车快速找到可供使用的充电设施,且提高公共充电设施的使用率。
同时,东莞还将有效整合公交、出租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培育市场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及智能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