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溪洛渡电厂顺利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永善县环保局、雷波县环保局的备案工作。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三峡集团与长江电力相关要求,溪洛渡电厂于2017年7月份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经全面调查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应急资源、危险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后,识别出包括透平油事故、SF6气体泄漏、危险化学品危害、火灾和地质灾害等八项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危险源,并制定了详细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预案于10月24日一次性通过永善县环保局、雷波县环保局及相关单位专家评审,并在11月30日、12月4日分别在雷波县环保局、永善县环保局备案成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电厂环境管理的合规性,实现了电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了电厂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意识,增强了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