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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四川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

日期:2018-01-02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能源资讯中心

2018
01/02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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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能源消费总量 能源消费 能源利用

去年7月,四川省被确定为四个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省份之一。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以较低成本实现全省“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9亿吨标准煤以内和单位GDP能耗下降16%的“双控”目标任务。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浙江省、河南省、福建省、四川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办环资〔2017〕2078号),正式批复同意四川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对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试点地区要结合本地区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科学合理确定重点用能单位用能权指标;二是用能权交易标的应以综合能源消费量为主。交易主体应以重点用能单位为主,避免金融炒作,防范市场风险;三是试点地区既要积极推进试点工作,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又要量力而行,充分利用现有机构、交易平台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同时,要在制度框架、市场机制等设计上,考虑与未来可能建设形成的全国统一交易市场相兼容、衔接。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要求,认真抓好《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加快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设计,加快出台用能权交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快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用能权指标注册登记系统和用能权交易系统等平台,为用能权交易提供安全、稳定的支撑系统和平台基础;科学确定纳入用能权交易的用能单位名单,摸清用能情况,核定下达用能单位初始用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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