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印发“十三五”能源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17〕72号),并于12月14日在西安召开了“十三五”能源规划实施评估西北片会,正式启动“十三五”能源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局负责人带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自治区能源局汇报了自治区能源规划实施情况,就国家“十三五”能源规划涉及我区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等内容与国家能源局做了深入对接。同时,建议国家在本次能源规划评估调整中,支持自治区能源指标调整,推动一批重大工程增补纳入规划。
开展“十三五”能源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客观评价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总结发展成效和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适时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完善相关政策与措施,是推动能源规划有效实施的重要措施。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能源绿色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7年12月至2018年9月,国家将开展各级“十三五”能源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并对国家及各省(区、市)相关规划进行调整完善。此次工作主要围绕“十三五”能源规划提出的重要指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保障措施4个方面开展检测评估,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发展需求提出调整建议。
下一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按照国家评估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国家能源局做好“十三五”能源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并抓紧筹备自治区“十三五”能源规划的实施评估。同时,我们将积极与国家能源局衔接沟通,争取国家在“十三五”能源规划评估调整时给予自治区能源发展差别化产业政策,促进我区国家“三基地一通道”建设,推动自治区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