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三亚市发改委发布《三亚市推进农村家庭屋顶
光伏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力争到2020年,实现92个村民委员会及已完成属地化管理的农场(居)符合建设条件的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全覆盖。
《方案》中明确:
(1)三亚市的农村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补贴政策基础上均同时享受三亚市政府每度电0.25元的补贴;
(2)三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采取后补助方式,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开始补助,补助时间为2020年前在三亚市行政辖区内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在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5年可享受相关财政补贴;
(3)在项目建成后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家农户3000元奖励资金;
(4)项目建设方式包括:农村居民自行投资建设模式、企业与农村居民合作投资、企业投资模式;
按居民自行全额投资建设模式计算农户收入,年均纯收入2117.5元;20年可得收入42350元
按企业与农村居民合作投资模式计算农户收入,年均纯收入1133.8元;20元可得收入22676元
企业全部投资建设模式计算农户收入,20年共计可得收入28000元
(5)以户均3KW装机容量,三亚60000户农户计算,预计建设规模为180MW;按每瓦(W)投资成本10元左右估算,户均投资成本约30000元,完成全市6万户农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约需投资18亿元(具体以工程投资结算为准);
(6)预计可实现年发电量2.4亿度,减少碳排放量约16.8万吨;20年预计发电量约48亿度,减少碳排放量约336万吨,
以下附件为通知原文
三亚市力争到2020年
农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覆盖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能源利用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我市农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我市正式印发了《三亚市推进农村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力争到2020年,实现92个村民委员会及已完成属地化管理的农场(居)符合建设条件的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全覆盖。
多渠道的光伏发电项目补贴
方案中提到,我市的农村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补贴政策基础上均同时享受三亚市政府每度电0.25元的补贴,补贴资金申报申请按《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
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采取后补助方式,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开始补助,补助时间为2020年前在三亚市行政辖区内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在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5年可享受相关财政补贴。
同时,为鼓励农村居民家庭积极参与及配合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项目建成后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家农户3000元奖励资金。
项目建设方式多样
方案明确了我市的农村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建设拟采取三种建设模式:一是农村居民自行投资建设模式,项目收益全归农村居民所有;二是企业与农村居民合作投资,项目收益根据各自投资额度,按合同约定分成;三是企业投资模式,项目收益全归企业,农村居民与企业签订合同,由企业按合同约定给予农村居民每年不少于1000元的补贴金额。
实际生态效益明显
在三亚推广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可以充分发挥阳光日照时间充足的优势,以光伏发电项目促进我市的节能减排和低碳城市建设。扣除已列入三亚市光伏扶贫专项实施的贫困户和房屋不符合建设条件的农户,估计需实施农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农户约6万户,以6万户3Kw光伏发电项目计算,预计可实现年发电量2.4亿度,减少碳排放量约16.8万吨;20年预计发电量约48亿度,减少碳排放量约336万吨,生态环保效益明显,对三亚实现碳排放总量达峰目标将带来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