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对新上耗能项目实行能耗特别控制措施的通知》,确实对已批项目能耗超出“十三五”能耗总量控制目标的高新上高耗能项目,实行能耗特别控制措施。新上六大高耗能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燃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能耗增量指标,应通过市域内等量置换或跨市域购买取得。六大高耗能行业项目的节能报告,应说明所需能耗增量指标来源并提供相关凭证。省内异地迁建的高耗能项目,其原能耗指标(入统的能源消费量),可由迁出地带入迁入地,在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考核时予以统筹考虑,以促进全省生产力布局调整优化。省政府确定谋划推进的重大(产业支撑)项目,省政府鼓励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重点项目,热电联产等集中供热民生项目,继续实行能耗指标无偿配置,由省统筹调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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