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县市区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
按照省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要求,岳阳市发改委将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2017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重点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价。
二、考核形式
采取县市区自查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形式,对部分县市区考核结果进行现场抽查复核。
三、考核方法
采用量化考核方式,相应设置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附后。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超额完成(95分及以上,下同)、完成(80-95分)、基本完成(60-80分)、未完成(60分以下)四个等级。市发改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在核查报送的文件材料基础上现场抽查部分县市区。考核结果报请市政府确定后向社会公告。
各县市区须于4月26日前将本地区2017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自查评分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两套(按考核评分表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报市发改委。
联系人:陈佳欣 赵大贵
电 话:0730-8880479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
附件:
2017年度县市区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打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