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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再发文:降低光伏用地成本、规范并网收费、保障补贴发放!

日期:2018-04-27    来源:光伏能源圈

能源资讯中心

2018
04/27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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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绿色金融 建设规模 可再生能源

       今天中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示要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一则又一则的利好消息,对光伏行业来说无疑是锦上添花喜上加喜!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通知》中具体细则吧~

有关光伏业主

减少土地成本及不合理收费。城市投资光伏可能会受限于用地之类的客观条件,但是在农村就不是问题啊!现在流行的“光伏+农业”,什么光伏大棚、渔光互补,国家想着法儿让农民增收!

鼓励按复合型方式用地,降低可再生能源项目土地等场址相关成本。村集体可以土地折价入股等方式参与项目投资,降低土地成本,并将所得收益用于支持村集体公益事业和增加农民收入。

加强政策落实和监管。上网难、补贴不及时,再也不是问题。记住,合法权益收到损害,请打12398!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要加强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年度建设规模、项目优选、项目接网情况、优先上网及保障性收购情况的监管,加强对各地区落实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情况的监督。

有关光伏企业

通过绿色金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想投资光伏但是手上资金不够,别发愁,有正规渠道支持你投资光伏项目!

鼓励金融机构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纳入绿色金融体系,加大对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企业的信贷投放,建立符合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信用评级和风险管控体系,对信用良好的投资企业,在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度下浮,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并给予还贷灵活性。

制止纠正乱收费等增加企业负担行为。发展光伏,本来就是一件好事儿,但是名目繁多的收费让企业想投又不敢投。现在明确规定了,不准乱收费,请大家放心的投资阳光吧!

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向可再生能源投资企业收取任何形式的资源出让费等费用,不得将应由地方政府承担投资责任的社会公益事业相关投资转嫁给可再生能源投资企业或向其分摊费用,不得强行要求可再生能源企业在获取项目配置资格的同时对当地其他产业项目进行投资,不得将风电、光伏发电指标与任何无直接关系的项目捆绑安排,不得强行从可再生能源项目提取收益用于其他用途。

关于光伏行业

规范技术标准及其应用。大厂商生产标准组件,小作坊制造三无产品。没有统一的标准及可靠地质量,造成产品水平层次不齐。现在国家合理收费、考核贡品,相信大小厂商一定会拿出高品质的产品投入使用。

在分布式电源满足接网安全技术及质量标准的前提下,能够在电网系统采取措施改善电能质量,不向分布式发电用户提出不合理的技术要求或进行不合理的考核收费。对风电、光伏发电等项目功率预报考核要公平合理。

规范各类检查和收费。并网不收费!检查不收费!快看看你家的光伏电站有没有安全隐患~

电网企业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进行并网及运行安全检查不收取费用,并网检测技术机构对项目采用已检测过的产品不重复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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