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出台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包括完善管道保护责任体系、加强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管道隐患排查整改,强化第三方施工管理,加强管道保护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督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据介绍,湖北省是国家油气主干管网较为集中的区域,现有管道总长度超过7000公里。随着管道运行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重大项目建设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保障管道安全运行任务艰巨,建立与完善管道保护长效机制迫在眉睫。
意见要求,各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管道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在重要活动、节假日、汛期、油气消费高峰期加大检查力度。管道企业应定期开展管道隐患排查,达到一定年限的管道和关键区域及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洪水侵蚀等地质灾害的关键管段应加大排查频率,及时将排查所发现隐患报送省和隐患所在地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管道企业应按照“隐患就是事故”、“隐患不整改视同事故问责”的要求,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对于已经整改的隐患,管道企业和隐患所在地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应建立完整的隐患整改档案,严格按照程序验收销号,确保每一处隐患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同时要求,管道企业应建立完善第三方施工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在管道上方设置显着标识,加大重点管段标志桩、警示牌的设立密度,防止因标识警示不清、管道走向指示不明等因素导致第三方盲目施工等行为发生。市政地下管网、公路、铁路、桥梁、水利等建设工程因穿跨越管道实施开挖、爆破、钻采等作业的,其施工应向所在地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