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阜康市2018年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工作,确保完成全市煤炭消耗控制量785.8万吨目标任务。阜康市多举措抓好节能减碳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抑制煤炭增量。提高耗煤项目准入,严格涉煤项目审批。健全重点耗煤行业准入条件,严格煤炭减量置换。深入推进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
二是实施减煤工程。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快燃煤锅炉淘汰步伐,推进清洁能源改造、节能改造及煤炭高效利用。实施农村消减煤炭0.08万吨,实施农村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太阳能、煤改地热等新型能源替代散煤工程,突出抓好清洁无烟优质煤及高效清洁燃烧炉具推广工作,有效降低农村煤炭使用量。推进集中供热与建筑节能,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降低燃煤散烧污染。
三是控制工业企业用煤量。依据2017年度减煤任务和减煤工程完成情况,严守煤炭消费总量年均2%的下降幅度,2018年计划消减煤炭15.99万吨。统计部门每月初通报用煤企业用煤量。相关部门则按照规定要求,做到每月对25家重点耗煤企业进行监管。
四是强化煤炭市场监管。加强全市煤炭市场经营管理,严格控制劣质煤进入阜康市场的源头,市区禁止加工、储运、销售、进口、使用硫份大于1%、灰分大于16%的散煤。
通过以上措施,截止4月,阜康市5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消费能源220.09万吨标准煤,增幅比1-2、1-3月分别减少4.28、1.13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减少10.8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