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
达日县环境保护与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改善县域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5月22日,达日县召开创建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县三年(2018-2020年)行动动员大会,全县副县级以上在县领导干部,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全体干部职工,省州驻县及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委书记武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周洛主持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段作军宣读了《关于印发〈达日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武伟与部分乡镇和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并从三个方面对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活动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以创建山清水秀自然生态为引领,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谋长远的角度,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筑牢长久发展新基石、保障民生幸福新导向的战略举措,精心组织,长远规划,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综合推进城乡环境建设。要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去谋划实施,牢固树立“对环境建设不用心就是对人民群众不关心、对环境建设不上心就是对肩负责任不尽心”的思想,彻底转变思想观念,把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放在环境建设上,着力解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以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着力塑造高天厚土大美达日的崭新形象。要聚焦环境顽疾抓“治”,全县上下要紧急动员起来,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突出重点区域,坚持城乡同步,点面结合。要坚持环保优先抓“建”,转变发展理念,坚持规划先行,把城乡建设规划作为一场革命,以规划的提升指导建设水平的提高,引导环境管理的规范。要强化服务功能抓“管”,要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厘清管理边界,避免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问题。要提升文明素质抓“促”,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三是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凝聚形成永续发展绿色崛起的强大合力和持久动力。整治要见效,要通过全民动员,集中整治,使城乡环境短时间内有大的改观,取得明显成效。施政要作为,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认真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切实提升政府保障能力。机制要创新,坚持群防群治,充分发挥居民管理城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面向社会建立市容环境监督员,与城管执法队员、公安干警“三位一体”的市容监督管理队伍。要全面推进扁平化、精细化、数字化管理,努力形成运转高效的运行体系,促使城镇管理与城镇建设相同步,建设水平与管理水平相适应。引导要到位,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全民重视、全民动员、全民支持的浓厚氛围,使处处都有文明事、人人争做文明人在达日蔚然成风。考核要严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城乡环境建设作为一项硬任务,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对环境建设成绩突出的部门、驻地部队、学校、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环境建设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约谈主要负责人。
最后,周洛就如何开展好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活动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是继全县取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青海工作期间达日实现环保问题“零举报”、“零交办”成绩后,向生态文明建设更高层次迈进的一个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迅速在全县上下掀起创建行动的热潮,确保我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各项活动落到实处。二要明确创建工作的工作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重点突破、三年全面完成”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创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职责,细化任务,迅速行动,层层动员,积极开展“全县环保日”等活动,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全社会积极参与。组织力量,先期对县城、乡政府所在地、学校、交通沿线、居民聚集地等重点区域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以此以点带面,实现县域全覆盖,确保环境质量和环境建设目标双达标,通过三年创建,实现全域无垃圾、无污染的目标。三要创新创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部门、省州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要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与全县正在开展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紧密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与草原生态管护结合起来,做实做细工作任务,用活用好资金投入,将我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活动,成为各级各部门和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和综合管理职能,引导全县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巡视督导和监督执纪工作组要指导敦促全县创建工作,并用强有力的问责机制,督促各乡镇和各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