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业内简称“新政”)出台之后,光伏圈很多人都慌了,大多数人看到的新政只有“降补贴、降规模和降电价”,似乎
光伏产业面临着巨大的危机,事实上却并非如此。“很多人对新政存在误读,国家并没有限制光伏发电的规模,从长远角度看,光伏产业的市场非常可观,可以说是未来无限好。”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
王仲颖对记者坚定地表示。
补贴退坡大势所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美丽中国,首先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之一就是调整能源结构。这就是光伏产业未来发展的底牌。新政出台让不少光伏企业心存疑虑,而这些企业没有看到行业未来发展存在很大的空间。
王仲颖分析说:今年两会已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指出要调整能源结构,第一次是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煤炭的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使用;第二次是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总书记提出,要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我国的经济发展还处在中高速的增长期,能源消费量还将继续增长,要调整能源结构,不仅存量要靠绿色能源,增量部分更是需要绿色能源的保障,所以,“像光伏这样的绿色能源存在更多发展机遇,未来的光伏市场不会萎缩,只会越来越大。”
此次新政出台根本目的在于解决补贴问题和如何将有限的补贴发挥出最大的产业发展支持效果,并不是要控制光伏产业发展的规模。王仲颖认为,“按现在的补贴模式走下去,不利于企业技术进步和光伏市场规模化发展,只会让光伏产业发展之路越走越窄。”
“实际上,从光伏产业发展的自身历程来看,特别是在过去5年,组件成本大幅度下降,据一些光伏企业家讲还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如果不考虑技术外的成本,例如省间消纳利益壁垒、土地成本和融资成本,光伏电站在1-2年内即可平价上网。实际上,德国的光伏、丹麦风电的支持政策都在转变,虽然具体的措施不同,但大趋势是从政府的补贴逐步转向市场竞争。”王仲颖向记者表示。
规模由市场来决定
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速度和规模已占据世界第一的宝座,根据光伏行业协会数据统计,去年光伏新增装机超过50GW,由于新政出台,很多人对今年光伏发展规模持悲观态度。但多数能源央企认为每年30GW的新增装机足以支撑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王仲颖认为,“我国光伏市场规模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需要政府补贴的项目规模。这部分规模取决于政府的补贴额度,目前看,政府的补贴额度已经没有扩大的空间了,基本到顶了,如果能够采取竞争的措施,鼓励先进技术,这部分的发展规模到年底有可能超过预期,所以,531新政对这部分的规模增长是有利的;第二部分是不需要政府补贴的项目规模。从调整能源结构和增加清洁能源供给的角度看,企业有多大能力,能做多大就做多大,这部分规模做得越大越好。可能有人会提出疑问,我国的光伏市场空间到底有多大?那么就以德国为例,国土面积与我国四川省不相上下,人口8000多万,德国目前光伏装机超过40GW,到2020年的目标是52GW,我国大部分省份的资源都不比德国差,如果我们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能达到德国这样的水平,还愁能源结构调整不了吗,可以想象,未来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空间是巨大的。”
“一定要让最优秀的企业通过竞争的方式得到补贴,让补贴的钱用在刀刃上。让具备先进技术的企业拿到补贴,让有限的补贴做出最大的规模。”王仲颖对记者表示。
政企双方需合力
记者了解到,新政出台之后,由于不限制不需要补贴的光伏电站的规模,相关企业想要生存发展必须要尽快摆脱补贴,建设不需补贴的光伏电站。政策在倒逼企业不断推陈出新,更新自身的技术,期待让成本降得更低。
同样,光伏产业的发展也需要政府在体制上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王仲颖说:我国的光伏产业存在融资成本高、土地利用成本高,以及省间消纳利益壁垒等问题,这恰恰是政府进行全面深化体制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
据王仲颖介绍,阿联酋近期招标的一个光伏项目,上网电价折合人民币不到0.2元/kWh,发电组件用的中国企业产品,其土地、融资成本不到我国的1/5;丹麦,2017年,风电占全部消费电量的43%,2020年要实现50%的目标,丹麦能够达到这么高的风电消纳比例,主要是依靠北欧电网和欧洲电网的支持。“我国有世界上最强、最先进的,遍布全国的电网,同丹麦和德国相比,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上升空间也是巨大的。”王仲颖说。
国家能源局日前已明确表态,要从五方面大力支持光伏产业的发展,一是要抓紧研究光伏发电市场化时间表路线图;二是要大力推进分布式市场化交易;三是要减轻企业负担,为光伏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四是要抓紧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的落地实施;五是要多措施并举扩大消纳,进一步减少弃光限电。
由此可见,我国的光伏产业未来发展依然有强劲的动力和后劲儿,正如王仲颖所说:“只要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光伏未来的发展必将无限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