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做好国家对我区2017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准备工作,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对全区2017年度节能“双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工作以自治区经信委、统计局、住建厅、交通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供的2017年相关文件、工作总结以及基础数据为依据,通过进一步测算数据、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开展。
2017年,新疆通过制定印发节能规划和工作方案、合理分解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组织开展对各地(州、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强各项措施落实等,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从源头加强能源消费管理。同时,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多措并举加强煤炭消费管理,进一步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
二是加强开展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节能管理。工业领域:对列入2017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钢铁、水泥等152家行业企业进行专项监察,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企业能效对标达标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活动,积极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建筑领域: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推动乌鲁木齐市等5个地区率先执行75%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交通领域:持续提高铁路货运比例,推动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公交都市创建,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组织开展绿色交通建设工程,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节能低碳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公共机构领域:推荐41家单位申报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加强60家自治区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管理,加快推进系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建立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目录库,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年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价。重点用能单位:落实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要求,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措施管理,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三是组织实施省级以上节能重点工程,落实促进节能的价格政策和税收政策,加大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力度,积极探索节能市场化机制,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发挥节能工作政策支持引导作用。
四是进一步健全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全区649家用能单位开展年度节能监察,为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五是强化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健全能源计量体系,组织开展节能工作培训,加强节能宣传,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好相关迎检迎考准备工作,确保国家对我区的2017年度节能“双控”考核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