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审计署对
科技部2017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科技评估中心等5个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科技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科技部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4 129 950.18万元,本次审计2 154671.70万元、占52.17%。审计结果表明,科技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1.2017年,科技部本级计划外召开四类会议21次。2.2016年至2017年,科技部本级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426.12万元,其中2017年1057.12万元。3.2017年,科技部本级241.82万元科技合作援外经费项目支出报销不及时。4.2000年至2017年,科技部本级及部分所属单位软件12资产2438.95万元未按规定进行管理,其中2017年142万元。5.2017年,所属专家公寓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产,房租收入250.83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6.至2017年底,所属科技评估中心1269.21万元预收账款未及时确认收入。
(二)其他方面问题。1.2017年,科技部3名退休领导干部违规在中国发明协会兼职取酬26.21万元。2.至2018年3月,科技部8个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尚未完成。3.2009年至2018年,所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协议形式将《中国科技奖励》杂志交由民营公司经营。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计划外召开会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报销不及时、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产和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以协议形式将杂志经营权交由民营公司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软件资产未按规定管理、预收账款未及时确认收入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退休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要求规范领导干部的兼职任职行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未完成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科技部应加强预算13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目前,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已对软件资产进行了登记与核算;所属科技评估中心已将预收账款全部确认收入;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科技部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