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审计署对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7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3 206138.72万元,本次审计843279.82万元、占26.30%。审计结果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1.2015年至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由其他单位承担因公出国团组同传费用15.13万元,其中2017年6.67万元。2.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超标准支出国际会议费3万元。153.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部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程序,涉及金额913万元。4.至2017年底,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未将2015年底已投入使用的专用系统作为资产入账,涉及金额16391.40万元。5.2017年,所属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4辆公务用车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二)其他方面问题。1.2016年和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未履行立项审批程序建设8个电子政务信息系统,涉及金额6020.95万元,其中2017年4820.95万元。2.至2017年底,所属3家疗养机构未按要求纳入脱钩范畴。3.至2017年底,所属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未经批准出借办公用房,面积796.69平方米。4.至2017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及时为实际投入使用多年的基建项目办理竣工决算,涉及金额29074.1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由其他单位承担因公出国费用问题,要求将资金退回承担单位;对超标准支出国际会议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规定;对规避招标程序等问题,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资产未入账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16目及决算草案;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对未履行立项审批程序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疗养机构未按要求纳入脱钩范畴问题,要求按照规定推进脱钩工作;对未经批准出借办公用房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问题,要求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进一步规范、加强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