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审计署对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7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12个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135 254.02万元,本次审计108118.47万元、占79.94%。审计结果表明,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其他相关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1.2017年,所属城乡规划管理中心违规向276家单位收取会议费84.03万元。2.2017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租收入、房屋征收补偿收入共计642.40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在编报2017年预算时,对48预算资金1514万元未提出细化分配方案。
(二)其他方面问题。1.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住房信息系统未完成建设目标,无法发挥相应效益,涉及2017年度预算资金1521.30万元。2.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2017年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不到位,有2个信息系统尚未完成整合。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收取会议费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房租收入、房屋征收补偿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上缴国库;对于预算未细化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在编制预算时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对于住房信息系统未完成建设目标问题,要求尽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并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对于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不到位问题,要求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进度,尽快完成信息系统整合。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应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规范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