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审计署对
能源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中国电力传媒集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能源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能源局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46073.65万元,本次审计19 645.38万元、占42.64%。审计结果表明,能源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1.2015年至2017年,能源局本级以租用所属中国电力传媒集团车辆方式超编制配置公务用车,前两年分别支付40万元和45万元,2017年费用尚未支付。2.2016年,能源局本级在华举办国际会议中,赞助收入247.68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会议支出603.46万元未由能源局负责人签署协议。3.2011年10月至2017年底,能源局本级未将外方捐143赠收入2350.32万元及支出1708.4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其中2017年收入77万元、支出224.12万元。4.2015年12月,能源局本级将49.80万元项目工程款提前支付给承建单位,再转汇至能源局本级基本存款账户、在往来科目挂账。
(二)其他方面问题。1.2015年至2017年,所属中国电力传媒集团向其子公司出借3107万元用于房地产开发(其中2017年出借2000万元),至2018年2月底尚有2307万元本金未收回。2.至2018年3月,所属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与其代管的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未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脱钩工作。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编制配置公务用车问题,要求清理编制外租用的公务用车;对赞助收入、外方捐赠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对提前支付导致决算不实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出借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加强资金监管;对未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脱钩工作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尽快完善相关手续,按相关规定完成脱钩工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能源局应切实加强预决算、其他收入和对所属单位的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144全。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目前,能源局正在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能源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