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市发改局召开的《光伏座谈会有关情况说明》中。针对:
户用光伏项目是否纳入指标管理?的问题时。发改局回答:户用光伏项目属于
分布式光伏项目范畴,发改能源〔2018〕823 号文明确 2018年分布式光伏项目 1000 万千瓦指标范围,但未明确指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是否在指标管理范围内,关于是否纳入指标和 6 月 30 日并网时限等具体政策需要待国家进一步明确。
以下为座谈会全文:
东莞市发改局光伏座谈会有关情况说明
问题一:关于居民光伏项目安装高度有关标准和要求
解答:根据我市《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采用的光伏支架必须采用防腐防锈材质,光伏支架风力荷载与重力荷载等级须符合国家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2.8 米或不高于建筑物最高平面1米(特指具有楼梯间的居民楼)”。
问题二:关于东莞市分布式光伏补助资金拨付时间
解答:(1)我市分布式光伏资金为预算制管理,即每年拨付的资金为上一年纳入补助范围的项目发电补助与装机补助。
(2)根据《东莞市关于组织申报 2017-2018 年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对纳入补助范围的项目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我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发电后每年年底纳入当年补助范围,补助时间从次年 1 月 1 日起连续补助 5 年(并非自发电之日起,由于各项目并网时间不统一,为确保公平和方便统计发电量,自次年 1 月 1 日起开始计算发电量),补助资金次年开始拨付连续拨付 5 年。
问题三:《国家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 号)文件的释义
(一)“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安排 1000 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 5 月 31 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释义:将分布式光伏国家补贴纳入指标管理(类似于地面光伏电站),2018 年5 月 31 日(含)之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确定纳入国家2018 年 1000 万千瓦指标范围,享受 0.32 元/度(含税)。
(二)各地、各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时,要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优选条件,严禁不公平竞争和限价竞争,确保充分竞争和建设质量。
释义:可以理解为 6 月 1日起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是否纳入指标管理范围则需要待国家年度指标下达各省之后,根据各省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决定项目是否纳入国家指标管理范围。
问题四:户用光伏项目是否纳入指标管理?
释义:户用光伏项目属于分布式光伏项目范畴,发改能源〔2018〕823 号文明确 2018年分布式光伏项目 1000 万千瓦指标范围,但未明确指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是否在指标管理范围内,关于是否纳入指标和 6 月 30 日并网时限等具体政策需要待国家进一步明确。
问题五:东莞市分布式光伏专项资金补助政策是否继续执行?2019 年补助政策是否延续?
解答:根据《关于组织申报 2017-2018 年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7〕49 号)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补助对象及范围是 2017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即 2018 年 12月 31 日前市域范围内并网的项目均可享受该补助政策,具体政策详见市发改局官方网站。
2019 年的补助政策需要待下半年对 2017 年以来全市光伏产业发展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
问题六:光伏项目备案和并网是否受到影响?
解答:我市光伏项目(企业项目和居民项目)备案和并网均不受影响,居民项目国家补贴垫付政策以南方电网广东省电网公司政策为准,企业项目是否纳入国家补贴指标需要待国家、省关于指标竞争性配置政策明确之后才能确定。
问题七:光伏企业应如何应对新政?
释义:我国光伏产业诞生于 21 世纪初,行业经历了出口欧美的高速发展期,2005 年我国光伏电池组件产量的 95%以上出口到海外,彼时诞生了无锡尚德、江西赛维等光伏行业巨头,曾经海南组件生产基地创造过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