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四川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对《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的通告。
《实施意见》中明确:
1)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四川电网除分布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和光伏扶贫项目以外的风电、光伏发电,丰水期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参照丰水期外送电平均价格进行结算,产生的价差空间用于实施丰水期居民电能替代政策。
2)突出对重点产业和绿色高载能产业电价支持力度。对电解铝、多晶硅保持现有输配电价水平,到户电价分别实现每千瓦时0.30元左右、 0.40元左右水平;
从重点责任分工表中得知,2018 年8月31日前,由省发改委牵头,明确多晶硅、新型电池、电解铝、大数据等重点产业、绿色高载能产业输配电价水平和到户电价水平及构成。参与制定落实方案、明确重点支持行业企业名单。 制定落实方案,明确重点支持行业企业名单,实现上述重点产业和绿色高载能产业到户电价。
3)减轻一般工商业用户电费负担。全面落实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符合条件(变压器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大工业两部制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