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工污染整治的要求,规范企业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管理、强化化工项目安全和环保监督,近日,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安监局和省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化工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赣发改产业〔2018〕619号)。按照《通知》精神,自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各相关部门暂停化工类项目审批;确有必要建设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为确保赣发改产业〔2018〕619号文件落到实处,市行政审批局及时组织有关处室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文件有关要求,并商定了此类项目办理流程,以促进南昌市化工产业安全清洁、绿色低碳、集约集聚、创新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