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自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电力质监机构要充分认识质量监督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成效。各电力质监机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时间表和整改措施,并深入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做到问题整改闭环,同时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质监工作水平。
《通知》全文如下:
日期:2018-09-12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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