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兰考县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总体方案(2017-2021)的复函》,根据总体方案,到2021年,生物天然气年产量超过6000万立方米,占县域用气需求量的70%以上;风电装机容量75万千瓦,光伏新增装机容量4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县域全社会用电量的90%以上。到2021年,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60%;地热供暖面积1200万平方米,清洁供暖普及率超过80%;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到85%,公众绿色出行率达到90%。智慧能源体系基本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得到有效保障,多能互补、能效管理、需求响应、智慧用能等多类型综合能源服务有序开展。分布式清洁能源生产和消费体系基本确立,多方合作、互利共赢、经济可持续的市场化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基本建立。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以上;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面淘汰薪柴和散烧煤,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全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兰考县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总体方案(2017-2021)的复函
国能函新能〔2018〕90号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关于呈报兰考县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总体方案(2017-2021)的请示》(豫发改能源〔2018〕39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兰考县按照总体方案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重要意义
农村能源革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能源革命战略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兰考县是焦裕禄精神发源地,是典型农业县,农林废弃物、畜禽养殖废弃物等可再生能源资源较为丰富,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具备较好的基础和条件。在兰考县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对推动县域能源生产、消费、技术、体制革命,建立经济可持续的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模式,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探索新时代县域能源转型新路子,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农村能源生产革命,增加清洁能源供给
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农村清洁能源,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大力发展生物天然气,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工程建设,合理有序发展光伏发电,大力推进风能开发建设。
根据总体方案,到2021年,生物天然气年产量超过6000万立方米,占县域用气需求量的70%以上;风电装机容量75万千瓦,光伏新增装机容量4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县域全社会用电量的90%以上。
(二)推动农村能源消费革命,扩大清洁能源消费
在电力、供暖、交通等用能领域,扩大清洁能源消费。积极实施电能替代,加快推广地热能和生物质能供热,在气源有保障的前提下,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的原则推进煤改气,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新能源电动汽车。
根据总体方案,到2021年,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60%;地热供暖面积1200万平方米,清洁供暖普及率超过80%;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到85%,公众绿色出行率达到90%。
(三)推动农村能源技术革命,提升智能化用能水平
以构建“互联网+”智慧能源体系为方向,加快智能电网、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多网融合、互联互通、协调转化,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运行,提高清洁能源优化配置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农村能源清洁化智能化水平。
根据总体方案,到2021年,智慧能源体系基本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得到有效保障,多能互补、能效管理、需求响应、智慧用能等多类型综合能源服务有序开展。
(四)推动农村能源体制革命,建立经济可持续的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模式
以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居民可承受为原则,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优化风能、太阳能等资源配置方式,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和城镇燃气管网公平开放,构建可再生能源就地转化、就地利用的分布式生产和消费体系,探索建立经济可持续的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模式。
根据总体方案,到2021年,分布式清洁能源生产和消费体系基本确立,多方合作、互利共赢、经济可持续的市场化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基本建立。
(五)推进城乡废弃物能源化利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以秸秆和畜禽粪污能源化利用为抓手,有效消纳农村各类有机废弃物,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护城乡生态环境。以绿色能源小镇建设和节能建筑建设改造为途径,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根据总体方案,到2021年,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以上;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面淘汰薪柴和散烧煤,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三、有关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指导兰考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提出的“把强县和富民统一起来,把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把城镇和乡村贯通起来”要求,将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与促进农业发展结合起来,与农民增收致富结合起来,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与保护城乡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做好兰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市县有关部门以经济可持续为原则,以市场化商业化为途径,以项目开发建设为抓手,按照总体方案,细化各项工作,集中力量,抓好落实,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完善支持政策。国家能源局积极支持兰考县开发建设生物质能、地热能、风能项目,具体规模根据任务目标和资源条件由河南省能源主管部门在确保消纳基础上自行确定,光伏发电项目由国家单独安排建设规模。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对兰考县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予以重点支持,督促市县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投资等支持政策。
(三)及时总结提高。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强兰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监测评价,定期向国家能源局上报监测评价结果,及时总结提高,将成功经验在河南乃至全国推广应用。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