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我委先后4次发文,通过落实电网清费、规范电网环节收费、利用电力行业增值税率调整、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综合措施,将腾出的资金全部用于降低青海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截止7月底,合计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每千瓦时4.43分。
近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委再次下发文件,决定自9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青海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青海电网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再次下调每千瓦时1.92分,至此,我省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合计下降6.35分钱,相比去年同期,青海省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降低10%,每年为用户减少电费负担2.46亿元。
下一步,我委将开展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检查,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各种不合理加价,确保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不折不扣把降价红利传导给广大中小微企业用户,让所有一般工商业用户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