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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能源监管局关于开展重庆市2017-2018年度电力直接交易情况监管的通知

日期:2018-10-19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能源资讯中心

2018
10/19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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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能源监管 电力交易 输配电价

华中监能市场﹝2018﹞314号

华中能源监管局关于开展重庆市2017-2018

年度电力直接交易情况监管的通知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国电、国家电投、华电重庆分公司,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售电公司: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8年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市场重点问题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8﹞78号)工作部署,我局定于近期对重庆市2017-2018年度电力直接交易情况开展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要目的

针对企业反映电力直接交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总结分析重庆市2017-2018年度电力直接交易有关情况,对部分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汇总研究交易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促进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工作规范开展的监管意见。

二、监管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2018年10月下旬)

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总结2017-2018年度电力直接交易组织、合同签订与执行、偏差考核、输配电价执行等相关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形成自查报告,同直接交易相关文件一并于11月1日前报送华中能源监管局。

请各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总结参与2017-2018年度电力直接交易的有关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自查报告,于11月1日前报华中能源监管局。

(二)现场检查(2018年11月上旬)

在企业自查基础上, 我局将对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部分发电企业、售电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电力用户座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形成报告(2018年12月)

根据企业自查和现场检查结果,形成专项监管报告,提出监管意见,并上报国家能源局。

三、监管要求

(一)认真配合。请相关单位做好自查和现场调研配合工

作,按时完成自查工作,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二)监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纪律,不得干预监管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向监管对象提出与监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联系人:钟海涛

电话:027-88717610,18062148252

邮箱:zhonght@nea.gov.cn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18年10月17日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综合处 2018年10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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