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日前发布了《关于广州开发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指出支持建设广州开发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并对示范区的建设、市场化运行机制、管理机制等方面给出了建议。
复函指出,示范区建设要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要积极组织广州开发区完善市场交易和市场定价机制,以市场竞争方式优选供能企业、能源用户及电网公司等市场参与主体,组织相关主体签订供电、供热、供冷等合同。鼓励风电、光伏发电在用户侧平价应用。鼓励开展辅助服务市场、分布式发电交易等市场机制的先行先试,提高用户侧消纳新能源的积极性和响应能力。加强用户侧商业模式创新,推动能源消费转型与交通领域转型的统筹规划和有效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