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莲都区发改局、国土分局联合出台《丽水市莲都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试行)》(莲发改浙政办发〔2018〕57号)文件,明确了工业和服务业项目用地“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由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能耗标准、环境标准、亩均税收、R&D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等6项指标构成,指标设置均按照《浙江省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丽水市莲都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
该指标体系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亩均论英雄”理念,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高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