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西青开发区,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区分散式风电发展,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报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报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项目应严格满足国家对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的技术要求。接入电压等级应为110千伏及以下,并在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内消纳,不向110千伏的上一级电压等级电网反送电;1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的项目只能有1个并网点,且总容量不应超过50兆瓦;严禁以分散式名义建设集中式风电场。
二、拟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原则上已签署风电开发协议并完成场址勘察、风资源评价等工作。场址范围不存在用地、环保、林业等限制开发的制约性因素。
三、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有关风电开发企业对所辖区域拟建分散式风电项目进行梳理、汇总,填写附件,并于11月15日(周四)下班前将有关材料加盖风电企业和所在街镇(开发区)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区发改委综合科(电子版一并报送)。
附件:2018-2020年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项目申报表
联系人:冯志洋 联系电话:27393373
政务网:区发改委综合科 外网邮箱:xqfgwzhk@xq.gov.cn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