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浙江省政府能源“双控”工作推进会以来,湖州市以降能耗、煤削减为重点,聚焦高能耗及重点涉煤行业、亩均效益评价D类企业,精准发力,采取减少低效用能、燃煤企业减煤、非工领域节电等措施,坚决打好能源“双控”攻坚战。
一、拉高标杆抓推进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能源“双控”作为推进新时代湖州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印发《湖州市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1年)》(湖政办发〔2018〕67号),提出到2021年单位GDP能耗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赶超目标,并将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由省下达的4.63%提高到5.5%。
二、精准攻坚抓推进
一是减少低效用能。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结合亩均效益评价,对亩均效益评价D类的企业,严格落实《湖州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差别化政策九条意见》,严控用电指标。二是推进燃料用煤削减。全市范围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执行20天以上限产措施;加强对钢铁、印染、造纸、化工、金属制品等重点用能涉煤企业指导服务,督促企业科学制定轮休、检修计划;加快推进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等燃煤设施淘汰。三推进非工领域节能。压减城市景观用电,全市景观照明由每周开放7天减少至2天,并压缩照明设施运行时间;市直机关工委发出节能倡议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通知,进一步强化公共机构空调、办公、照明节电措施;节能监察机关会同商务、旅委等部门对商场、酒店开展节能监察。
三、强化机制抓推进
一是落实奖惩机制。研究制定《湖州市能源“双控”考核奖惩办法》,拟根据各县区节能目标落实情况、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平实行奖惩制度。二是落实缓批限批机制。全市范围暂停八大高能耗行业和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对能耗强度不降反升或目标任务差距较大的县区,新上能耗强度高于全市规划期末的项目,实行用能等量或减量替代,并暂缓审查。三是强化督查通报机制。加强检查督查力度,对县区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半月一预警,一月一通报,对完成不力的县区启动约谈、问责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