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信阳市发改委发布《信阳市风电发展规划》(2018年~2025年),根据《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河南省“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信阳市能源发展规划(2018~2025年)》等的要求。到2020年全省风电规划并网装机容量将达到600万千瓦以上;2018-2020年期间力争全市新增风电装机不低于100万千瓦,基本建成百万千万级风电基地;2021-2025年期间力争新增风电装机不低于250万千瓦,到2025年底全市风电装机规模力争达360万千瓦。同时,根据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布局,《规划》建设55个风电场,规划区域为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光山县、潢川县、息县、淮滨县、新县、商城县等。本规划期限为2018年~2025年。
各县区建设布局如下:
浉河区:规划新增风电场4座,包括3个集中式风电场和1个分散式风电场,总装机容量22.5万千瓦,主要分布在董家河和李家寨等地;2020年前开发17.5万千瓦装机容量,其余5万千瓦装机容量在2020~2025年期间开发完成。
平桥区:平桥区已建成风电场1座;规划新增风电场4座,包括2个集中式风电场和2个分散式风电场,总装机容量10.9万千瓦;2020年前开发2.4万千瓦装机容量,均为分散式风电场,其余8.5万千瓦装机容量在2020年~2025年期间开发完成。
罗山县:规划新增风电场6座,包括3个集中式风电场和3个分散式风电场,总装机容量34.2万千瓦;2020年前开发14.2万千瓦装机容量,其余20万千瓦装机容量在2020年~2025年期间开发完成。
光山县:规划新增风电场7座,包括3个集中式风电场和4个分散式风电场,总装机容量44万千瓦;2020年前开发9万千瓦装机容量,其余36万千瓦装机容量在2020年~2025年期间开发完成。
潢川县:规划新增了平原集中式风电场和2个分散式风电场,总装机容量42.6万千瓦;2020年前开发2.6万千瓦装机容量,均为分散式风电场,其余40万千瓦装机容量在2020年~2025年期间开发完成。
息县:规划新增了平原集中式风电场和1个分散式风电场,总装机容量60.6万千瓦;2020年前开发0.6万千瓦装机容量,为分散式风电场,其余60万千瓦装机容量在2020年~2025年期间开发完成。
淮滨县:规划新增了平原集中式风电场和2个分散式风电场,总装机容量42万千瓦;2020年前开发2万千瓦装机容量,均为分散式风电场,其余40万千瓦装机容量在2020年~2025年期间开发完成。
新县:新县已建成风电场1座;规划新增风电场9个,均为集中式风电场,总装机容量60万千瓦;2020年前开发48万千瓦装机容量,其余12万千瓦装机容量在2020年~2025年期间开发完成。
商城县:商城县已建成风电场1座;规划新增风电场9个,包括6个集中式风电场和3个分散式风电场,总装机容量36.2万千瓦;2020年前开发13.7万千瓦装机容量,其余22.5万千瓦装机容量在2020年~2025年期间开发完成。
《规划》原文如下:
信阳市风电发展规划
(2018年~2025年)
为有序开发利用信阳市风能资源,推动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根据《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河南省“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信阳市能源发展规划(2018~2025年)》等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现状水平年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年~2025年。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信阳市立足风能资源禀赋,积极探索、有序推进了一批风电项目,“十三五”开始全市风电开发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截至2017年底,信阳市已建成风电场3座,分别为大别山风电场、天目山风电场和黄柏山风电场,总装机规模约7万千瓦;在建风电场2座,分别为卡房风电场和鸡公山风电场,总装机规模约8.5万千瓦;已核准风电场3座,分别为迎山庙风电场、七龙山风电场和香山风电场,总装机规模约15万千瓦;另有一批风电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二)资源条件
信阳市西部和南部是由桐柏山、大别山构成的豫南山地,是河南省风能资源最为富集的区域之一。
浉河区南部和西南部、新县西南部和东南部、商城县南部和东南部海拔600米以上山地区域,8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在6.0米/秒~7.5米/秒之间;浉河区西部、罗山县南部和东南部、光山县西南部、新县中西部和东南部、商城县中西部和东部海拔200米至600米的山地区域,8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在5.0米/秒~6.0米/秒之间;信阳市北部平原地区14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在4.8米/秒~5.2米/秒之间,其中以淮滨县、息县的资源相对较好。全市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约36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信阳市有条件建成为河南省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之一。
(三)面临形势
从全球能源和风电发展趋势来看,随着世界各国对能源安全、生态环境、气候变化等问题日益重视,加快发展风电已成为国际社会推动能源转型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风电作为应用最广泛和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已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大规模开发应用。2017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5257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达到5.39亿千瓦。
从我国能源和风电发展趋势来看,风电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开发布局不断优化,技术水平显著提升,政策体系逐步完善,风电已经从补充能源进入到替代能源的发展阶段。2017年我国新增并网风电装机1503万千瓦,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64亿千瓦,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9.2%。风电全产业链基本实现国产化,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多家整机制造商跻身全球前10名。近年来我国出台了风电各关键环节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基本形成了规范、公平、完善的风电行业政策环境,保障了风电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从河南省风电发展趋势来看,近年来河南省加快开发清洁能源,2017年底风电并网装机累计达到260万千瓦。《河南省“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快开发风能资源,积极推进豫西、豫北、豫西南、豫南四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到2020年全省风电规划并网装机容量将达到600万千瓦以上。
信阳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大气污染防治进入攻坚阶段,能源结构调整任务艰巨,对加快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阳市风电发展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存在不容忽视的挑战。
风电发展面临机遇:
1、能源结构转型需求迫切。2017年信阳市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为1.1%,比河南省平均水平低4.7个百分点;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3%左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3个百分点。信阳市能源结构优化和转型需要为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2、风能资源规模化开发潜力较大。随着风能资源开发的不断推进,近年来河南省其他区域山地风电开发已基本完成;信阳市作为河南省四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之一,山地风能资源集中程度高,资源条件较好,具备较大的规模化开发优势。近年来,我国风电装备的技术水平和可靠性不断提高,低风速风电开发的经济性明显增强,信阳市平原低风速风电场也有较大的开发潜力。
3、风电与区域环境融合开发的水平不断提升。风力发电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节能减排效益显著,对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项目建设期。随着风电施工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和环境保护管理的严格要求,可以通过优化方案将风电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信阳市风电与生态环境融合发展的潜力较大。
风电开发面临挑战:
1、风电加快开发与生态环境严格保护的协调问题。信阳市作为生态示范市和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市,环境保护任务较重,在大力发展风电等绿色能源时,必须保持生态保护优先,维持信阳的青山绿水,实现可持续发展。
2、风电大规模开发与消纳能力的匹配问题。信阳市是河南省风能资源储量最为丰富的区域,根据《河南省“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豫南大别山区是全省风资源较好的五个区域之一,但信阳市电力消纳能力有限,在开发风电资源的同时,应结合电网发展规划,提前考虑大规模打捆送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风电电能质量与电网稳定运行的适应问题。风电的出力具有随机性和波动性的特点,稳定性相对较差。在开发风电的同时,应加强风能与其它能源的互补开发,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提升风电出力的稳定性,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4、风电运营政策性依赖与电价补贴退坡加快的矛盾问题。近年来风电技术进步较快,但风电的发电成本与传统化石能源电力相比仍较高,对上网电价的财政补贴依赖性较大。国家补贴政策变化较快,并已推进补贴退坡机制,同时反映化石能源环境成本的价格和税收机制尚未建立,风电的环境效益无法得到体现。风电政策的不确定性给全市风电开发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应在国家政策框架基础上,围绕提质增效,实现风电规模扩展型发展到质量效益型发展的转变,尽量减少风电对补贴的过度依赖。
总体来看,信阳市风电发展面临的机遇难得,在协调处理好风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大力推进风电的开发建设是信阳市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也是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总体要求,围绕能源结构优化和信阳自身优势,着力提高风电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促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低碳绿色发展。以项目建设为支撑,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建立健全政策机制为保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开发利用信阳市风能资源,积极有序推动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推进和有序发展相协调。加强开发规划指导,结合风能资源情况及电力消纳能力,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促进风电协调发展。
坚持电网建设与风电开发相匹配。完善风电并网管理,建立适应风电特点的电力运行机制,合理配置电力系统内的各类调峰电源,提高电力系统消纳风电的能力。
坚持风电开发与社会环境相融合。正确处理好资源开发与地方经济发展、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土地利用、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坚持集中开发和分散利用相结合。因地制宜,创新开发模式,积极推进分散式风电多元化投资,提高信阳市风能资源的利用效率。
坚持市场开发与产业培育相促进。通过风电规划促进信阳市风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带动信阳风电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努力形成立足信阳辐射周边的区域性风电装备产业基地。
三、发展目标和建设布局
(一)发展目标
2018~2020年期间力争全市新增风电装机不低于100万千瓦,基本建成百万千万级风电基地;2021~2025年期间力争新增风电装机不低于250万千瓦,到2025年底全市风电装机规模力争达360万千瓦。
(二)建设布局
1.布局原则
环保优先,规划约束。禁止在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省级以上(含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内规划风电场;场址规划应避开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区域、Ⅰ级保护林地、一级国家公益林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严格控制在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旅游景区、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以及基岩风化严重或生态脆弱、毁损后难以恢复的区域建设风电项目。
山地优先,平原并重。近期依托信阳市风能资源普查成果和场址规划,开发利用前期基础工作充分的山地风电场,中远期则在深度挖潜山地风电场开发利用的同时全面推进平原风电场的建设。
就近消纳,多能协调。深度分析并研究区域电力消纳能力,积极探索以分散式风电为主的多能互补开发方式,试点推进工业园区智慧能源、低碳特色小镇等开发模式。
2.总体布局
(1)集中并网型风电
按地貌特征信阳市集中并网型风电可分为山地和平原两类。山地集中并网型风电资源最丰富的区域为新县、商城县和浉河区,其中浉河区由于受自然保护区因素限制,实际可开发资源较少;平原集中并网型风电主要分布在息县、淮滨县、潢川县、光山县和罗山县区域,其中以息县、淮滨县、潢川县北部区域的资源相对较好。
(2)分散式风电
按地貌特征信阳市分散式风电也可分为山地和平原两类,山地分散式风电主要分布在浉河区、光山县、商城县、平桥区内建设条件较好的丘陵区域,平原分散式风电分布在息县、罗山县、潢川县、光山县、平桥区、商城县的平原区域。
3、各县区建设布局
(1)浉河区
规划新增风电场4座,包括3个集中式风电场和1个分散式风电场,总装机容量22.5万千瓦,主要分布在董家河和李家寨等地;2020年前开发17.5万千瓦装机容量,其余5万千瓦装机容量在2020~2025年期间开发完成。
(2)平桥区
平桥区已建成风电场1座;规划新增风电场4座,包括2个集中式风电场和2个分散式风电场,总装机容量10.9万千瓦;2020年前开发2.4万千瓦装机容量,均为分散式风电场,其余8.5万千瓦装机容量在2020年~2025年期间开发完成。
(3)罗山县
规划新增风电场6座,包括3个集中式风电场和3个分散式风电场,总装机容量34.2万千瓦;2020年前开发14.2万千瓦装机容量,其余20万千瓦装机容量在2020年~2025年期间开发完成。
(4)光山县
规划新增风电场7座,包括3个集中式风电场和4个分散式风电场,总装机容量44万千瓦;2020年前开发9万千瓦装机容量,其余36万千瓦装机容量在2020年~2025年期间开发完成。
(5)潢川县
规划新增了平原集中式风电场和2个分散式风电场,总装机容量42.6万千瓦;2020年前开发2.6万千瓦装机容量,均为分散式风电场,其余40万千瓦装机容量在2020年~2025年期间开发完成。
(6)息县
规划新增了平原集中式风电场和1个分散式风电场,总装机容量60.6万千瓦;2020年前开发0.6万千瓦装机容量,为分散式风电场,其余60万千瓦装机容量在2020年~2025年期间开发完成。
(7)淮滨县
规划新增了平原集中式风电场和2个分散式风电场,总装机容量42万千瓦;2020年前开发2万千瓦装机容量,均为分散式风电场,其余40万千瓦装机容量在2020年~2025年期间开发完成。
(8)新县
新县已建成风电场1座;规划新增风电场9个,均为集中式风电场,总装机容量60万千瓦;2020年前开发48万千瓦装机容量,其余12万千瓦装机容量在2020年~2025年期间开发完成。
(9)商城县
商城县已建成风电场1座;规划新增风电场9个,包括6个集中式风电场和3个分散式风电场,总装机容量36.2万千瓦;2020年前开发13.7万千瓦装机容量,其余22.5万千瓦装机容量在2020年~2025年期间开发完成。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风电布局,明确重点区域
按照集中开发和分散发展共同推进的原则,快速有序发展信阳市风电。在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快南部山地区域规模化风电的开发,适时推进北部县区的平原风电;结合电网布局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综合考虑资源、土地、交通运输以及施工安装等建设条件,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推动风电与其它分布式能源融合发展。
1、科学有序推进集中并网型风电开发
充分发挥南部山区风能资源较好、风电场分布较为集中的优势,加快以新县和商城县为重点的山地集中式风电场开发,稳步推进平原低风速风电场的建设。2018年~2020年期间信阳市新增集中式风电装机容量不少于81万千瓦。规划至2020年底,全市集中式风电总装机容量争取达到88万千瓦,全部为山地风电。2021年~2025年期间信阳市新增集中式风电装机容量不少于222万千瓦,其中山地风电60万千瓦,平原风电162万千瓦。到2025年底,全市集中并网型风电总装机容量争取达到310万千瓦。
2、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
发挥信阳市部分区域风能资源距离电力负荷近、电网接入条件好的优势,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的发展,使分散式风电成为信阳市风电发展的有力补充。2018年~2020年期间信阳市新增分散式风电装机容量22万千瓦,其中山地分散式风电9万千瓦,平原分散式风电13万千瓦。2021年~2025年期间信阳市新增分散式风电装机容量28万千瓦,全部为平原分散式风电。到2025年底,全市分散式风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50万千瓦。
3、积极探索风电与其他能源品种的互补开发。
推动互补利用,将分散式风电项目与光伏电站、小水电站、储能电站等电源联合开发,利用不同电源的出力特性,结合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的开发,探索多能互补供能方式,提高风电的消纳能力。
(二)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协调发展
切实提高环保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电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环境保护相关投入。各相关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认真履行风电项目审批和监管职责,加强风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全过程监管。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强项目用地预审以及项目用地审查;林业部门应加强林地使用、林木采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检查验收;水利部门应加强水保设施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环保部门应加强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风电企业纳入环境重点监管范畴,对其进行环境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保障风电消纳,加强运行监管
加强信阳地区电网配套建设,稳步推进调峰电源开发,提高风电的消纳能力。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建设的有关规定,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确保风电项目及时接入电网。加强对风电调度运行和消纳情况的监管,完善信息监测体系,定期发布风电运行消纳数据,定期开展弃风限电问题专项监管,及时发布监管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限期整改。
(四)发展装备制造,促进产业融合
依托信阳市风电工程创新开展试验示范,提高设备效率、性能与可靠性,提升竞争力,提高风电装备产业本地化水平。推动原材料、产品制造技术、生产工艺及生产装备水平提升,加快掌握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设备制造能力。打造以信阳为中心辐射河南及其周边省份的风电装备产业基地,实现风电装备产业“引进来、走出去”的产业布局和发展目标。
五、环境影响分析
(一)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风电场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大气污染,仅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对大气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风电场施工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泥沙废水、生活污水和机修废水等排放量相对较小,通过污水集中处理和提高废水综合利用率,可减少水污染物向地面水环境的排放量,对区域水环境质量几乎没有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风电场开发不直接向地下水排放污染物,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水质无直接影响。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风电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采取一定措施后可实现无害化处理。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山地风电场一般距离居民点较远,噪声影响较小。平原地区由于村庄分布密集,可通过居民点避让、减振隔声、消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的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影响分析
风电场虽然总用地面积较大,但大部分为临时用地,后期可以通过土地整治恢复植被。
(2)区域生物多样性影响分析
风电场内风机分布以点为主,风电场选址时避开了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等环境敏感区,对植被影响较小,后期可以通过临时用地恢复植被等措施减轻对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影响。由于动物具有迁徙能力,工程施工不会导致动物种类和种群数量的减少。
(3)土地损毁与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风电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平整土地、开挖基础、机械碾压、挖坡取土、排渣弃土等因素,会破坏项目区原有的地貌和植被,扰动地表结构,造成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应及时采取场地绿化、临时用地恢复植被、弃渣清理、土地复垦等措施,尽可能地减轻水土流失和土地资源的破坏。
(4)地质环境影响分析
风电场建设会破坏地形地貌景观与地质遗迹,引发地质灾害等。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采取措施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进行有效防治。做好工程建设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破坏的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地质遗迹应加以严格保护,避免或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
(二)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的方式来抑尘,对施工地点进行绿化,并避免大面积开挖。
2、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风电场内生活污水应集中收集,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可用作绿化用水或农用水。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确保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风电场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弃渣和生活垃圾,开挖弃渣可用于风电机组基础浇筑后的回填,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后由当地清管所统一清运。
4、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减轻环境噪声影响
噪声防治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在设备选型上要求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在总平面布置设计时,注意风机与居民点的避让距离,合理规划并尽量利用绿化、建筑物以及周边地形等,以减弱噪声的影响。
5、构建绿色生态空间,提高环境承载力
风电场平面布置应坚持把增强生态服务功能放在第一位,严控开发强度,保护地质环境,强化环境友好的设计理念。在土地平整、基础开挖时采取临时拦挡、临时覆盖、临时排水等临时防护措施,防止因建设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地损毁。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地表植被和土地资源的影响。
6、加大环保投入,构建完备的环境管理体系
(1)加大风电场的环境保护投入,保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健全高效的环境治理机制。
(2)健全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对潜在的、突发性的重大环境灾害、地质灾害和生态风险进行动态的评估和预警,将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预案作为环境监督的重要内容,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3)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在规划实施中实行环境信息透明制度,鼓励社会监督,深入开展公众参与,努力营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六、规划实施效果
(一)发电效益
信阳市2025年风电规划装机容量力争达到360万千瓦,结合全市风能资源分布特点和风机技术发展水平以及发展趋势;经测算,届时每年可为电网提供绿色电能约70亿千瓦时,将有效改善信阳市能源结构,助力信阳市能源转型升级。
(二)经济效益
信阳市规划风电场单位千瓦投资在7800元/千瓦~8800元/千瓦之间,2025年规划风电场全部建成投产,可带动固定资产投资约300亿元,运营期每年可为地方政府带来约2亿元的税收。
项目的建设会带动地区相关的建材、交通、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并对扩大就业和发展第三产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地区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
风电场场区按规划实施植被恢复,种植灌木、花草,结合当地的种植业和特色小镇规划等,可行成一个独特的旅游景点,从而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三)节能减排
风电的节能效益主要体现在不仅能为电网提高绿色能源,而且风电场运行时不需要消耗其他常规能源,环境效益主要体现在不排放任何有害气体。信阳市规划风电场全部建成后,每年可为电网提供绿色电能约70亿千瓦时,与燃煤电厂相比,以火力发电标煤煤耗300克/千瓦时计,每年可节约标煤约210万吨;相当于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4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2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3万吨,此外,每年还可节约用水,并减少相应的废水排放和温排水。
七、保障措施
(一)规范前期工作,促进有序开发
按照“科学化规划,规范化管理,市场化建设”的要求,逐步提高对风电前期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信阳市风电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完善电网配套,提高消纳能力
在信阳市电网建设规划中,应充分考虑风电的发展潜力、规划和建设情况,积极发展微电网和智能电网技术,提高电网接纳风电的能力。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建设的有关规定,确保新能源发电项目及时接入电网。
(三)加强部门联动,保障项目实施
加强与省能源主管部门的对接,争取风电项目的年度建设指标;建立市级及县级风电开发协调联动机制,土地、规划、林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保障项目实施。
(四)加强跟踪监测,适时滚动修编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评估,适时进行滚动修编。市能源主管部门对风电建设和运营全过程监管,建立覆盖风电项目前期、建设、运行等全阶段的信息管理系统与监测体系。切实有效落实各阶段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