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落实电能替代打包交易支持居民清洁取暖的复函》,同意河南省电力公司制定的关于供暖期电能替代打包交易支持居民清洁取暖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复函明确,执行范围包括2017年以来建档立卡的分布式及分散式电能取暖用户,2018年组织的100亿千瓦时打包交易电量完成后,根据电能取暖用户需求可再次进行组织交易,居民取暖电量电价降幅按照交易结果形成的降幅执行。
为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原则上以具备分表计量条件的分布式电供暖哦用户电量据实结算,“一户一表”分散式居民用户每个采暖季享受打包交易支持政策的电量不超过3000千瓦时,分布式电供暖项目清洁取暖电量执行相应的输配电价,涉及居民电量暂按居民核表电价平移价差模式执行。
今年6月,河南省电力交易中心创新组织开展居民清洁取暖电量5期挂牌交易,交易电量100亿千瓦时。在10月24日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报送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的函中,提出供暖期间分表计量的取暖电量参与打包交易,国网河南综合能源服务公司作为第三方代理居民清洁取暖打包交易工作。供暖期按照时间进度均衡安排发电企业月度交易电量,2018年供暖期实际完成电量与安排电量的差值,滚动调整至下一供暖期进行安排。供暖期结束后,按照发电企业实际结算电量的30%,作为政府定价年度基础电量(或政府定价优先发电电量)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