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已审核颁发陕西省铜川矿业、铜川坡头、韩城龙门等3个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许可证后,近日,西北能源监管局分别向青海海西州团鱼山、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个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业主颁发了
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至此,西北能源监管局已在所辖陕西、宁夏、青海三省(区)实现了增量配电许可工作的全面突破。
青海省海西州团鱼山矿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的全国以及青海省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之一,项目业主经公开招标确定,由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和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试点项目园区以工业用电负荷为主,现阶段试点区域内尚无公网覆盖,用电负荷预计2020年达到1.67万千瓦,年用电量0.67亿千瓦时。
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的全国以及宁夏自治区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之一,项目业主经公开招标确定,由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试点项目园区以工业用电负荷为主,用电负荷预计2020年达到3.2万千瓦,年用电量1.38亿千瓦时。
西北能源监管局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进展实际,积极主动向项目业主单位宣贯许可政策,提供业务指导。通过积极努力,两家项目业主单位完善了各项申请条件并正式提交许可申请,西北能源监管局经审查分别于12月11日和12月19日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下一步,西北能源监管局将认真分析总结增量配电许可工作成效及问题,积极向国家能源局提出工作建议,加强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密切跟踪试点项目进展,及时做好政策宣贯和许可业务指导,力争全面完成辖区第一批试点项目许可,并积极推动第二、三批增量配电试点项目许可证审查颁发工作取得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