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对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制定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发电项目(含燃煤发电、风电、光伏发电、农林生物发电、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等)、省内公用燃煤热电机组(即100MW及以上下省内公用燃煤热电机组),江苏省不再发文明确具体项目的上网电价(包括燃煤机组的环保电价和超低排放电价)。
原文如下:
日期:2018-12-27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对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制定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发电项目(含燃煤发电、风电、光伏发电、农林生物发电、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等)、省内公用燃煤热电机组(即100MW及以上下省内公用燃煤热电机组),江苏省不再发文明确具体项目的上网电价(包括燃煤机组的环保电价和超低排放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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