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工信部发布《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3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针对电动汽车蓄电池的安全标准进行强制性规范。此次公示的文件是以2016年11月工信部颁布的《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为基础,在试验数据基础上,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新的版本。
2012年到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年产销量由1.3万增长至77.7万,销量占比已达到2.7%,超过日本和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行业完成导入期,稳步进入成长期。动力蓄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主要零部件之一,与车辆安全密切相关,有必要建立相应的安全强制标准保障产业健康发展。
由于相应安全体系的标准缺失,不同厂商自成一派,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安全事件频频发作,严重影响了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国家针对电动汽车,尤其是动力电池率先进行规范,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整个行业在规模化发展进程中有标准可依。由于2016年颁布的标准在电动汽车实际应用过程中出现一些不适应的情况,国家在此次公示的文件中,会弥补之前标准体系的漏洞。
此次公示的内容涵盖对动力电池的电压等级、防水、防尘、防火等方面的要求,可充电储能系统(或安装舱体)与客舱间也需要保持阻燃性能。车体结构也需要满足经过各项严格的试验达到标准的安全性。
防水性要求是此次发布文件的一大亮点,这是之前曾经被忽略的一个部分。增加整车浸水要求,提高整车防水淹安全性能,文件中提到的“500mm水深”是依据中国典型城市内涝积水深度平均值统计得出,“24h”防浸泡时间由积水排水时间与车辆救援时间综合得出。
此次文件的公示期限是从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2月16日,社会各界可以通过邮件及时向工信部有关部门反馈意见,有关部门会对各方反馈的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确保将来出台的正式规范文件更加完善。由于技术路线不同,此次公示的文件并没有把燃料电池汽车纳入其中,随着未来氢能源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届时国家也会出台适合其发展的标准规范。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