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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固定电价推进风电光伏平价上网

日期:2019-01-15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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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1/15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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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风电行业 光伏发电 平价上网

●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需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

●省级电网企业通过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承担收购这两类项目的电量收购责任,期限不少于20年

●国家试点分布式市场化交易项目,执行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及消纳所涉及电压等级的配电网输配电价

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正式开展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省级电网企业通过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承担这两类项目的电量收购责任,期限不少于20年。

“这一文件的出台并不代表今后所有的风电、光伏项目都要无补贴。”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只是我国政府机构于2019年出台的第一个关于支持风电、光伏发展的政策,未来,有补贴的项目依然会继续,无补贴政策只针对增量。

无论是对于已走在平价试点路上16个月之久的风电行业,还是对于仍在忐忑等待着电价下调这项每年必达的年终“礼物”的光伏发电行业,《通知》的出台,尤其是20年合同电价不变这一政策的明确,都为行业发展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保消纳促交易增量项目建设环境稳定

对于风电、光伏项目来说,平价上网指的是不需要国家补贴、能够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运行的项目,这个概念相信大家已经十分熟悉。那么,此次《通知》中同步推行的“低价上网”又是什么含义呢?

据《通知》,“低价上网”指的是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这一类项目主要是在资源条件优良和市场消纳条件保障度高的地区进行建设。根据要求,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及低价上网项目的建设将在全国范围内(除监测预警评价红色地区)开展,有关项目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且项目经营期内有关支持政策保持不变。

“《通知》明确了省级电网收购电量的责任。”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中明确指出,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省级电网企业需承担收购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电量的收购责任,并按项目核准时国家规定的当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单位签订不少于20年的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且不要求此类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就近直接交易试点和分布式市场交易除外)。这一政策的明确,为风电、光伏发电的平价、低价上网项目免去了消纳之忧,为行业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一个政策环境相对稳定的增量空间。

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的外送功能被再次强调。《通知》指出,鼓励具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的送端地区优先配置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不要求平价、低价上网项目参与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

为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低价上网项目的建设,多种形式的电力交易将承担重要使命。

《通知》强调,电网企业应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确保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所发电量全额上网。如存在弃风弃光情况,需将限发电量核定为可转让的优先发电计划并在全国范围内参加发电权交易(转让),交易价格由市场确定。

同时,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中长期电力交易及绿证交易等形式获得合理收益补偿。尤其是在国家组织实施的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清洁能源消纳产业园区、局域网、新能源微电网、能源互联网等示范项目中,鼓励建设无须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以试点方式开展就近直接交易。

从 “全额保障性收购”到不少于20年的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从确定的电量收购对象到类型多样的交易形式,在我国能源转型升级的重要节点,《通知》的印发为风电及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降成本 优政策为行业发展过渡铺平道路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将公布平价(低价)项目名单,协调督促支持政策的落实工作,保障支持政策在经营期内保持不变,同时,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尽力确保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低价上网项目盈利空间的同时,《通知》的出台也在努力为提升项目建设环境作出贡献。

一直为业内所呼喊的“降低项目运行非技术成本”得到明确回应。首先,降低就近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及收费。对纳入国家有关试点示范中的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交易电量仅执行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及消纳所涉及电压等级的配电网输配电价,免交未涉及的上一电压等级的输电费;对纳入试点的就近直接交易可再生能源电量,政策性交叉补贴予以减免。

其次,有关平价、低价上网项目可优先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鼓励按复合型方式用地,降低项目场址相关成本,协调落实项目建设和电力送出消纳条件,禁止收取任何形式的资源出让费等费用,不得将在本地投资建厂、要求或变相要求采购本地设备作为项目建设的捆绑条件,切实降低项目的非技术成本。

除了要确保电量消纳,《通知》强调,电网企业也要负责投资项目升压站之外的接网等全部配套电网工程,做好接网等配套电网建设与项目建设进度衔接,使项目建成后能够及时并网运行。

同时,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并完成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及时予以清理和废止,为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让出市场空间。

面对近在眼前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等相关政策,《通知》要求,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时,在确保完成全国能耗“双控”目标条件下,动态完善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支持机制,对各地区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其“双控”考核。

自《通知》的正式发布,“20”成为了风电、光伏发电行业发展“福”字———可确定的2020年之前不会改变的平价上网政策,已由文件明确的至少20年不会更改的固定电价标准,注定将会裹挟着国家鼓励发展的决心,为行业发展带来新的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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