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改委于1月22日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陆上集中式
风电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自2019年起,天津市新增核准的
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应通过竞争方式进行配置。按照全市申报容量的80%确定年度建设规模,原则上不超过40万千瓦,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方式打分。
参与申报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对于申报企业为同一法人代表或法人之间存在交叉股权关系,及母公司出资或部分出资组建的子公司参与申报的,均视为同一主体。每个主体原则上不得申报超过15万千瓦建设规模。
据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小编了解,天津市发改委于3月6日委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
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召开了天津市2019年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审会议。经过企业现场讲解答疑,评审委员会审阅评审材料并对各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分。《结果》显示,2019年天津市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共计14个,总建设规模905MW。
原文如下:
关于天津市2019年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的公示
为促进天津市陆上风电项目有序开发,加快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市场化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47号)要求,天津市发改委于3月6日委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召开了天津市2019年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审会议。
经过企业现场讲解答疑,评审委员会审阅评审材料并对各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分。现将评审结果面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3日。在公示期内,有关部门、单位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向天津市发改委反映,并提供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 赓
联系电话:23142267
传真:23138356
邮箱:tjfgw_ny@126.com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