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成都经信委 成都发改委 成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成都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本办法适用于全市申请新装、增容等业扩服务的
低压非居用户电力接入工作。其中,电压等级在10KV以下(不含10KV),报装容量在160KW以下,管线长度150米以内,且不包括新、扩、改建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竣工3年内的城市道路;安装管线应避让古树名木及大树。有条件的10千伏
用户电力接入工程可参照执行。
低压非居用户申请电力接入,由
电网企业一口受理,办理环节缩减为“申请受理”和“装表接电”2项,用时不超过11个工作日(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中,政府行政审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同时实现低压非居用户电力接入零成本,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水平和
供电可靠性。
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成经信办〔2019〕3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的工作部署,为持续优化提升我市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的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委发〔2019〕10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10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成委厅〔2019〕33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成都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
成都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9年4月30日